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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举办《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规范》培训班的通知【2016年3月23日-25日】
发布时间:2016/2/16 14:42:00 点击数:940 

  中图学字〔2016〕3号

  各分支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图书馆学(协)会,各团体会员,各图书馆:

  由文化部发布的全国文化行业标准——《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已于2015年8月开始实施。《规范》适用于我国各类型图书馆,规定了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应遵循的法律法规、服务原则、服务对象、服务形式、服务内容、服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等重要内容。为促进我国各类型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的规范化,提高参考咨询服务的效能与管理水平,做好《规范》的宣传、推广和实施,中国图书馆学会拟举办《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规范》培训班。具体通知如下:

  一、组织机构

  主办单位:中国图书馆学会

  承办单位:广东图书馆学会、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

  二、培训内容

  (一)《规范》解读

  (二)《规范》实施的重点及难点

  (三)《规范》与学科馆员及嵌入式服务

  (四)从参考咨询服务到学科服务

  三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
  (一)时间:2016年3月23至25日

  报到时间:2016年3月23日

  培训时间:2016年3月24至25日

  离会时间:2016年3月26日

  (二)地点: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

  四、授课专家

  刘洪辉 《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规范》专家起草组组长,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,广东图书馆学会理事长,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馆长、研究馆员,《图书馆论坛》主编。

  初景利 《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规范》专家审查组组长, 中国图书馆学会用户研究与服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科技期刊研究与培训中心主任,《图书情报工作》杂志社社长兼主编、研究馆员,国际图联(IFLA)信息素质专业委员会常设委员。

  五、培训对象

  全国各级各类图书馆馆长、参考咨询部主任、辅导部主任及业务骨干。

  六、培训证书

  培训结束后,中国图书馆学会将颁发培训《证书》。证书所记载的培训内容将列入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内容,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、聘用的重要依据。

  七、培训费

  按照财政部、中组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  (一)培训费:每人850元(培训为期3天,含报到和离会时间)。

  (二)住宿费和交通费由各单位承担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(三)付费方式

  1、银行汇款:提前将费用汇至中国图书馆学会帐号上,报到现场领取发票。

  户 名:中国图书馆学会

  帐 号:01090303200120105049050

  开户行: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

  2、现场交费:培训班结束后,将发票邮寄给学员。

  八、网上报名

  本次培训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,参加培训的学员请登陆中国图书馆学会网站(www.lsc.org.cn)会员管理与服务平台,按照网站相关说明进行报名。

  九、咨询方式

  (一)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

  咨询联系人:胡京波

  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

  邮 编:100081

  电 话:(010)88545654 13651277770

  传 真:(010)68417815

  E-mail: hujp@nlc.cn

  (二)广东图书馆学会秘书处

  住宿联系人:陈 杰

  地 址:广州市文明路213号

  邮 编:510110

  电 话:(020)81162687 18676629024

  E-mail: gdtsgxh@126.com

  (三)住宿信息

  酒店名称:广州喜尔宾酒店

  酒店标准:标间1床位160元/晚 单间320元/晚

      附件: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举办《图书馆参考咨询服务规范》培训班的通知及附件.pdf

 

  中国图书馆学会

  2016年1月26日

 


(文章来自华中师范大学图书馆钟思)